据了解,我省8月份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规定自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阶段性降低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企业性质的用人单位,其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至0.5%。新的降低费率标准自8月发文时开始在申报社保时实行,对于5月-7月已经按20%和1%缴纳的,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构组织各市县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扣。
近日,省社保局发布公告表示,对于今年5至7月已经征缴过的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我省于本月开始正式启动征缴*扣。省社保局提醒各企业单位社保申报人员,注意社保变更时间,及早进行社保相关业务办理,各单位在申报期内可通过省社保局网上申报系统正常缴费申报。
从业人员: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实际工资总额确定。
注: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的300%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的60%核定
城镇居民:城镇居保每年缴费一次。可以从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十个档次中选择其中一个缴费档次缴费。
农村居民:农村居民每年缴费一次。可以从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中选择其中一个缴费档次缴费。
缴费比例:
海口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费为20%,个人缴费为8%。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20%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额度:
缴费额度上限:个人1168.08元,单位2920.2元
缴费额度下限:个人233.616元,单位584.04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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