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局获悉,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正式启动。
本次调整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时间从1月1日起,整个调整工作将在9月底前落实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一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志着向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养老保险“双轨制”征程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方案部署,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由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定额调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4.4%。此种定额加挂钩的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此外,按方案部署,还将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予以倾斜调整。对12月31目前,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