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并轨终成真。昨日,我国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将与城镇职工一样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前不久,“五险一金”在工资中比重过高的声音沸沸扬扬,人社部曾明确表态要下调缴费费率。此次养老制度改革方案公布,机关事业单位缴纳比例会否下调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虽然并轨为下调缴费费率提供了更广泛的实施基础,但有业内人士认为,今年内下调费率的可能性极低。
全方位并轨
《决定》明确,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去年底,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明确表示,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而不到一个月后,《决定》也随之落地。
“这一改变是人们预期内的改变,或者说是人们期待的改革结果。”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单菁菁坦言,所谓“并轨”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镇职工按照一样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这代表公务员和职工所承担的义务是一样的,是并轨最重要的一步。
此外,在单菁菁看来,《决定》中另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与职工养老待遇中的“可继承性”也实现了并轨。单菁菁认为,这是为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来能享受公平的养老待遇而设置的合理的政策。
漫漫双轨制
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统筹,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一直由国家财政负担,养老保险“双轨制”由此产生并一直延续至今。
统计显示,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即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超过80%,个别甚至达到100%;相较之下,目前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则在50%以下。在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养老金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在退休之后,企业职工拿到的养老金通常是退休前工资的60%,公务员的养老金却是退休前工资的将近90%。数据显示,75.4%的企业职工养老金不超过2000元,92.3%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却都高于4000元。在此情况下,改革呼声愈发强烈了起来。
然而,由于这项改革更多地触动的是政府人员自身的利益,改革过程的“坎坷”可想而知。约七年前,我国公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但直至去年,山西、浙江等城市多数事业单位仍然沿用旧的养老金制度,或者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
费率下调短期不现实
日前,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有关我国五项社会保险费率中,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今后将随着社保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适度下调社保费率。
有专家坦言,养老保险并轨后,保险费率的下调就有了更广泛的实施基础。但也有接近政府的内部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今年内单位20%、个人8%的养老保险费率下调可能性极低。该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目前养老保险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涉及缴纳保险费用的大量基础工作要立即开展,仅按照现行费率缴纳运行上轨道就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如果刚刚全面实现并轨后不久马上又调整费率,那么机关事业单位又要面临新一轮的大变动,很多工作又要马上重新开展,造成资源的较大浪费。
此外,该人士也表示,养老保险是维持人们退休后生存需要的保障性制度,而其他四险都是解决部分人甚至小比例人需要而设立的,比如生育保险现在部分地区存在结余较高的情况,而失业保险金总收入也是收大于支的,即使下调费率也应该会从这两项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