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湖北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改革方案 (三)

更新时间:2023-07-13 09:18:03文/高考志愿库

包括“五个自主”:

● 自主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岗位总量、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最高等级;自主设置岗位标准。

● 事业单位自主设置岗位标准包括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自主确定岗位类别和比例。

● 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事业单位自主确定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之间结构比例;自主确定专业技术人员主辅系列岗位。

● 事业单位可确定专业技术主辅系列岗位名称、数量及最高等级;自主决定聘用人员。

● 事业单位在岗位空缺内,按照岗位聘用条件和程序,自主决定聘用岗位人员。

对高层次、基层人才给予政策倾斜

《意见》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总量分类管理办法,对十堰市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基层乡镇事业单位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政策倾斜。

将开辟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直通车。对市直事业单位及市以下事业单位已聘或引进的省“*”人选、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级优秀专家等,在岗位设置或变更时,可不占本单位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事业单位根据人才建设需要,引进博士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在没有相应岗位情况下,可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不占单位常设岗位结构比例。对“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湖北工匠”等表现突出的工勤技能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

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或工勤技能岗位连续工作满30年且具备高一层级同类别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单位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至高一层级岗位。

对引进的急需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

荆州

施行政府高级雇员制度 不占用单位编制

荆州出台了《荆州市政府高级雇员管理办法》,《办法》指出,高级雇员不占用雇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可以雇用高级雇员的领域有:荆州市金融、贸易、物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创意、文物保护、高新技术、医疗卫生、高等教育等。

宜昌

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注重基层经历

宜昌最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来宜创业就业。其中有很多政策与事业单位有关。

艰苦边远地区放宽条件

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降低学历门槛,专业可不受限制。可设置本县市区招录数量30%的职位,面向本县市区户籍或在本地区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对达不到竞争比例的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开考。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专业可不受限制,开考比例可以降低到1:2,可设置不超过本县市区招聘数量60%的岗位,面向具有本县市区户籍或在本地区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

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满一年且经过考核及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注重基层经历

市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外,一律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县市区补充工作人员时,除特殊职位外,一般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遴选对象必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提高工资待遇

对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一档,艰苦边远地区高定两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高定一级,艰苦边远地区高定两级。

生活补贴最长发三年

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招录(聘)高校毕业生时,应及时转接其社会保险关系,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鼓励各县市区对毕业五年以内首次在当地就业创业满一年的大学生,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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