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将发生这些变化!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招聘、收入、管理、职称、创业等方面推进改革。
职称
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
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创业
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今年3月10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创新创业,明确了四种情形和具体政策措施: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相关权利,并可以依协议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可以通过设置特设岗位、流动岗位,选拔、吸引创新人才,探索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鼓励绩效工资分配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人员倾斜。
管理
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建立健全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制定配套政策规章,完善激励约束和监督制度。
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组织实施工作,完成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行工作,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探索高校、公立医院等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进一步释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