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生育保险报销相关说明
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企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要求。
淮南市生育保险标准: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目前淮南正常产假天数为90天,若产妇是独生子女,则产假增加35天;若产妇是晚育,则产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用:在本地生产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社保局和医院共同定额结算。在外地生产发生的医疗费用,若是低于定额标准,则按照实际费用报销;若是高于定额标准,则按照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生产营养补助费用:补助费用=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级或者二级医院生产,增加一次性补贴300元。
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报销材料:
单位办理职工妊娠确认手续材料
1.单位参保缴费情况;
2.妊娠诊断证明;
3.《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
4.单位证明;
5.本人身份证原件、两寸近期同底照片2张;
6.符合异地生育条件的(配偶为异地户口、夫妻一方在异地工作、双方父母户口在异地等),还应当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结算产前检查费材料
1.《淮南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申请表》;
2.挂账治疗通知单,《生育保险诊疗手册》;
3.《孕产妇新生儿保健手册》;
4.费用单据(附每次检查报告单);
申请结算医疗费材料
1.《淮南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申请表》;
2.挂账治疗通知单、《生育保险诊疗手册》;
3.出院小结;
4.诊断证明;
5.剖宫产增加手术记录、产科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印件;
6.医疗费用单据(附每日清单)。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向经办机构报送生育津贴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经办机构次月按核定数额直接支付给参保单位,单位收到后应及时发放给职工本人,同时将发放情况报经办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