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每个孕妇应得的权利,而产假也是在不断的变化,那么2020年重庆最新产假国家规定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20重庆的产假国家规定,包括重庆产假剖腹产规定、重庆产假工资的政策规定,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该条例在婚假、产假、再婚家庭生育政策等方面进行了修改。条例的通过意味着重庆“全面二孩”配套政策正式落地。
据了解,修订后的条例不再有晚婚晚育的相关奖励政策,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产假方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同时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提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由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后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29省份在修订计生条例时,也取消了晚育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
目前,各省份的生育奖励假为30天至3个月不等,各地女职工可享受的产假为128天至190天不等。
具体来看,河南和海南均在新计生条例中明确除国家规定98天假期外,产假再增加“3个月”。这意味着当地女职工最多可享190天产假。黑龙江、甘肃则明确了产假总天数为180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浙江、湖北等7省份的产假为98天+30天,即128天。去年9月底,广东在年内第二次修订计生条例。广东女职工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共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共208天产假。
此外,一些地方对产假的规定相对弹性灵活。如北京、吉林、重庆三地均规定,经女职工单位同意,女性可以延长假期。如重庆规定,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