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每个孕妇应得的权利,而产假也是在不断的变化,那么2020年河源最新产假国家规定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20河源的产假国家规定,包括河源产假剖腹产规定、河源产假工资的政策规定,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日前,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自9月29日起施行。根据新条例,广东产假由原来的128天延长至178天。按此前条例,女性产假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假(二孩以内)=128天;按新条例调整后,女性产假为:98天基本产假80天计生奖励假(二孩以内)=178天。在具体实施方面,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天的计生奖励假,再加上98天基本产假,即可享受178天产假。而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另外,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可自行累加产假天数。根据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男性陪产假增加至15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修正案草案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进行细化,明确了再婚夫妻5种再生育条件。另外,修正案草案将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即广东女性产假有望增至178天。
修正案草案将于29日下午提交表决,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新条例”,广东产假由原来的128天延长至178天。按此前条例,女性产假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假(二孩以内)=128天;按“新条例”调整后,女性产假为:98天基本产假+80天计生奖励假(二孩以内)=178天。
正在休产假能否延长假期?
在“新条例”实施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产假均可“顺延”。
在具体实施方面,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天的计生奖励假,加上98天基本产假,即可享受178天产假。而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2019年河源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河源产假及二胎产假国家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