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每个孕妇应得的权利,而产假也是在不断的变化,那么2020年宜昌最新产假国家规定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20宜昌的产假国家规定,包括宜昌产假剖腹产规定、宜昌产假工资的政策规定,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3月24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取消晚婚假,并增7天婚假,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新增配偶陪产假15天。
截至目前,为与新计生法相适应,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在内的至少15个省份修改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各地的产假分别延长至128天到7个月不等。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施行剖腹产术、产钳术、臀位助娩术等手术(子痫、产后出血多于500毫升的按难产对待)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另《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具体可以享受多少天的产假,请您根据以上规定据实判断。如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0717-6240532咨询。
第十二届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删除了之前草案中“保留的晚婚增加15天假期”的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妇女,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修改后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9年宜昌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宜昌产假工资如何发及标准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