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每个孕妇应得的权利,而产假也是在不断的变化,那么2020年台州最新产假国家规定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20台州的产假国家规定,包括台州产假剖腹产规定、台州产假工资的政策规定,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从8月1日起,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台州女职工,可以申领补发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刘峰:“这次补发的对象是2016年1月1号以后生育的女职工,在今年7月底之前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这次都是可以补发奖励假的生育津贴的。这次实施的范围是浙江省所有县市区都会执行,目前在台州我们市区是首先执行,各个县市区接下去也会实行。”
据介绍,本次补发的生育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先拨付至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再由用人单位将生育津贴补发给生育女职工。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克扣。
台州市社保局副局长 刘峰:“这个生育奖励假津贴的标准是与生育的津贴标准是一样的,都是按照本单位上一年的平均缴费基数来确定的,以那个为基数来按照现在三十天的奖励假的津贴来计发的,奖励假的津贴我们也是会在8月1号以后发放。”
贴心小提示??
如果生育女职工已与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通知女职工本人到原单位领取补发的生育津贴;
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目前已注销的,可由本人持身份证、银行卡向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生育津贴待遇补发申请,审核通过后,再由社保经办机构补发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
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再增加产假30天,因此,《办法》规定的标准生育产假是128天。需要注意的是,增加的30天也属于产假性质,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根据《办法》,难产,再增加15天,她们的产假是143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因此,生育双胞胎的产假是143天,三胞胎的是158天,依次类推。
此外,如果流产,也可以享受与生育产假性质相同的流产产假。女职工怀孕流产不满4个月,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在原《办法》中,女职工正常分娩的,其产假不少于90天。这次出台的《办法》中则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后享受产假98天。另外,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2019年台州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台州产假及二胎产假国家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