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每个孕妇应得的权利,而产假也是在不断的变化,那么2020年南通最新产假国家规定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20南通的产假国家规定,包括南通产假剖腹产规定、南通产假工资的政策规定,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问:产假、婚假、男方护理假遇到五一、国庆等法定假日是否顺延?
答:可以顺延,但是当中的双休日不补。
问:错过的假期能不能补?
答:对于晚婚的人群来说,福利没变,还是13天。但江苏“非晚婚”人群,婚假将由原先的3天增加10天,也就是享受13天的假期。不过,今年已经休过婚假的就不补了。对于产假,尤其是今年1月1日起生二孩的,目前女方还在产假当中的,可以接着再休30天;同样,配偶的护理假也可以补休,已经休过10天的,可以再补5天;生二孩的,男方也有护理假,可以补休15天。
问:剖腹产增加的假期还有吗?
答:原来规定中的相关政策未作调整。也就是说,女职工生育时,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问: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继续享受奖励扶助吗?
答: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年老后按照规定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问: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要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吗?
答: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应当交还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交还的,证件失效,予以注销。自再生育子女出生之日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此前已享受的不用退还。
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前的违法生育行为如何处理?
答: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违法生育,已经依法处理的,不再改变;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依法妥善处理。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三)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四)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五)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三)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四)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每日安排不少于1小时工间休息;
(五)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且上班确有困难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休息。
女职工怀孕后,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安排其在孕期休息的,休息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首次亮相的草案取消晚婚假、晚育假,管你是否晚婚,江苏婚假拟统一延长10天,再加上国家法定的3天,婚假共13天。对符合规定生育的,不管你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拟同享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当然,男同胞也没有被遗忘!草案中提出,男方的护理假延长了5天,一共可以休15天。
2019年南通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南通产假及二胎产假国家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