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每个孕妇应得的权利,而产假也是在不断的变化,那么2020年北京最新产假国家规定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20北京的产假国家规定,包括北京产假剖腹产规定、北京产假工资的政策规定,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产假天数:128天(可增加1至3个月)
陪产假(护理假)天数:15天
【政策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3月24日起施行至今(2018年),目前的产假规定还是依据这一条例。
【政策解读】
1、只要依法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
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晚育假=128天,产假时间其实并无变化。但亮点是,增加了配偶陪产假15天。
2、无论是否为独生子女,是一胎还是二胎,只要女职工单位批准同意,产假可另行延长1个月至3个月,当然单位也可以不批准同意。
根据条例的最新规定,今后,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北京女职工产假最多可延长3个月。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 ,以及条例新增的30天生育奖励假,女职工可累积享受最高长达7个月的产假。此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0日。
婚假还是10天
虽然取消了7天晚婚假,但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7天婚假。也就是北京职工还是可以享受10天婚假。
产假128天,最长可休7个月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可另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3个月(考虑在不过度增加单位负担的前提下,给予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灵活安排的时间)。也就是女职工最少可享128天产假,最多可有7个月产假。
以前产假是这样的
产假98天+晚育假30天+经单位批准可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假3个月。
现在产假是这样的
产假98天+生育奖励假30天+单位同意增加假期1至3个月。
提示: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