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式分娩(包括怀孕时间等于或大于7个月死胎)每人次2800元(含产前检查费);剖腹产每人次5300元(含产前检查费)。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
2、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或者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
3、缴费年限满一年以上的。
由用人单位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三份,并附女职工《身份证》、《生育证》、《独生子女证》和剖腹产、多胞胎、死胎引产医疗证明等证件。
1、女职工妊娠后首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检查时,应携带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核对和保存上述材料复印件、证明,并通过社会保障卡核查,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职工发生的有关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划卡结算。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报销地点:
汕头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