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下午,江苏省政府召开“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现场解读规划亮点。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江苏将探索推行男女共同享受产假、护理假;同时在儿童发展规划中,还首次单设“儿童与安全”发展领域,提出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
规划明确学前3年幼儿教育要全民普及,加大政府供给公益性0-3岁婴幼儿社区托管服务,每1万常住人口至少设置1所幼儿园,适龄女童和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要达到99%以上。
妇女儿童的福利待遇也将越来越好。在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方面,江苏将探索推行男女共同享受产假、护理假,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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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完宝宝社保报销流程
1、报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
①生育或施行流产手术时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连续缴满6个月之后生育,并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继续为该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②生育或施行流产手术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
③能提供所需证件及证明材料的。
2、参保企业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流程:
由本人所在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之后,凭下列证件到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①产妇《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见原件留复印件;
②镇以上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见原件留复印件,出院时医院出具的有效票据原件,发票(包括产前建大、小卡期间的检查和化验费及住院费)
③《独生子女优待证》,见原件留复印件。未办《独生子女证》的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相关待遇。
3、参保企业职工生育待遇支付程序:
(一)女职工计划内第一胎怀孕流产时,企业持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诊断书、医疗费收据、处方及治疗费明细。如果生育证没有办理,持街道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的计划内第一胎怀孕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标准:四个月以下流产500元(生育保险支付14天产假工资),四个以上流产700元(生育保险支付42天产假工资),超出限额个人负担15%
(二)领取女职工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时须持以下证件:企业持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生育职工联系电话。领取男职工护理津贴时须持以下证件:企业持男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标准: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为800元,生育医疗费用顺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500元。
(三)结算时间为每月2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