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有哪些?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哪些是属于计划内生育?
生育妇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计划内生育:
(1)计划内生育第一胎的;
(2)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并经市或区县计生委批准的;
(3)属于计划内生育但妊娠后流产的。
二、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
(一)生育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7)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确认无误,及联系电话。
(二)引、流产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
(3)未生育者须提供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未领取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已生育过的女职工不用提供;
(4)医疗费收据原件;
(5)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6)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需复印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7)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确认无误,及联系电话。
(三)计划生育手术(包括取出或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及绝育和复通手术)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
(3)检查费、手术费收据原件;
(4)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5)病历复印件;
(6)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确认无误,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