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标准
婚假3天(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产假98天(领取独生子女证增加35天)
陪产假领取独生子女证给予男方陪产假10天
各地“陪产假”新旧规定对比汇总
全面二胎政策施行以来,各地陆续出台产假新政。值得关注的是,“陪产假”成为了新政亮点。本期推送就各地陪产假的“新”与“旧”做出表格性对比,供参考。
地区 | 原规定 | 新规定 |
上海 |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
天津 |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 | 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 |
广东 |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
浙江 | 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 | 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 |
山东 | 女方晚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
湖北 | 已婚妇女晚育的,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
安徽 | 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
江西 | 晚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 |
广西 | 晚育的女职工,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
福建 | 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 | 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
四川 | 已婚妇女晚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
宁夏 |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 |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 |
山西 | 符合晚育规定的,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符合前款规定的农业人口,村民委员会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