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国情及相关人口普查和调查数据分析,建议尽快实施城乡“普遍允许二孩软着陆”政策,即在生育势能大的农村欠发达地区,提倡适当晚育以避免出生堆积,在自愿晚育已成常态的城市发达地区则一步到位放开二孩而无需晚育政策。
“单独二孩时并未修改相关法案,只是授权地方修改计划生育条例,最终结果导致各地实施情况松紧不一;同时,由于各地政策不同,户籍与人口所在地不同的人群在生育方面难免遇到政策扯皮的现象。”黄文政表示,此次法案应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统一修法、统一实施;因此,全面二孩政策最快今年年底,最晚明年全国两会时落地。
普遍允许二孩软着陆
基于我们多年的深入研究和基层调研,建议在开始尽快实施全国城乡一体化的“普遍允许二孩”基本政策。为避免生育堆积,在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城镇发达地区的政策推进策略和步骤有所不同。
具体来说,各地卫计委可以基层社区为单位,通过摸底调查比较在普遍允许二孩新政策前提下,今后几年每年准备生育二孩或一孩的育龄妇女人数与当地所有小学合计每年最多可招收的一年级新生人数。
对于近期一年准备生育二孩或一孩的育龄妇女人数显著大于当地可招收的一年级新生人数,即生育势能积蓄较大的农村欠发达地区,则告示民众,为了避免扎堆生育而负面影响到你们孩子的上学,就医和长大后就业,请较年轻妇女适当晚一些生二孩,让年龄较大妇女优先生二孩;言之以理,晓之以情,取得民众理解和支持。建议在这些地区,因地制宜,确定一个各地不同的当前优先生二孩年龄(例如,30~35岁)。然后,每隔一年优先生二孩年龄下降1~2岁,可望较快实现年满28岁妇女都能生二孩;随着当地等候生二孩的妇女人数下降,生二孩年龄下限也继续相应下降,时机成熟时尽快予以取消,由民众自行选择生育年龄。
城市地区应即刻放开二胎
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上月底发布的报告《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中,这些学者建议,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
二胎政策可以这样理解:农村户口的话,头一胎是女的就可以生第二胎,但是前提条件是年满28周岁的夫妇,否则两胎要相隔四年才可以生第二胎。如果头一胎是男的,无论是什么户口都好,只能生一胎。这是汉族的基本情况。少数民族的政策是这样的:少数民族人口是中国人口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是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少数民族居住区一般人口密度较低,经济文化比较落后。
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很快,为了少数民族的繁荣昌盛和民族素质的提高,近几年来,在少数民族中也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和有关省、自治区根据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的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