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单独二胎政策规定2015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符合青海省单独二孩政策条件的单独夫妇家庭,只要夫妇双方有一方是青海省户籍的(不论城镇、农村户籍),即可由夫妇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夫妇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经所在县(市、区、行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安排生育二孩,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审批办理时间一般在25天以内。
二、本省行政区域内按政策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家庭,取消生育第二个孩子四年问隔的时间限制。即第二个孩子生育时间由单独夫妇双方自主选择。
相关法律知识:
政策中“独生子女”的标准
独生子女: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未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前死亡。
1、领取独生子女证的;
2、父母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3、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4、父母曾经生育过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现存一个子女,不再 生育的;
5、父母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