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北京人大代表的一个建议,迅速成为网络热点话题。
记得两年前也曾因为产假引起一阵议论,那是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比原先增加了8天。缺假少假,是国人的普遍感受,尤其是产假,很多我们这一代的母辈都有过“血泪史”,我妈就常对我忆苦思甜:想当年,生了你,40多天就上班了!即使到我上班的时候,产妇双满月就来上班,也不是罕见的事情—某学校的一位女性领导,虽然30来岁才生育,但不足双满月就匆匆来上班,实在让人看得于心不忍。
这几年,产假福利的确越来越被人重视,也很少有如前所述的“铁妈妈”了,放弃乳儿责任,匆匆来上班,也越来越得不到舆论支持。此次人大代表的建议,受到广泛热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众对待工作压力、对待生活压力的间接释放。从“理想状态”出发,公众固然希望有个美好而漫长的产假,但对绝大多数中国女性来讲,相信更多人认为那只是一个美好但并不现实的建议,毕竟3年还是“太长”。
事实上,国际“惯例”的产假,也不是一味求长:在美国,只有不带薪产假12周;在日本,有14周的带薪产假;在英国,产假最长可申请52周,而仅仅最后13周是无薪产假。最幸运的,就要算瑞典,女性可以有16个月的带薪产假,其费用由国家和雇主分摊。相比之下,中国女性的产假“福利”,也还算中规中矩了。另外,很重要的一个事实是,欧美根本没有“坐月子”的惯例,北欧的高福利,更多是看重母亲对幼子的教育功能。
其实,仔细想想,大众的本意并不在于是否按照提案内容延长至3年产假,也并不奢望能够有相应的财政补贴。毕竟,那不现实,但值得注意的是,从假期构成和假期总量来说,我国现有的假日在民众看来,似乎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这也是每每谈及假日,公众就给予出前所未有的热情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