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单独二胎“政策已实施

更新时间:2023-07-09 05:57:49文/高考志愿库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新增进昨日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按程序已经在3月27日表决,如获人大通过,“单独二孩”政策将走完立法程序,但具体实施时间还待定。

  按照全国人大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在广东“单独二孩”正式实施前,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改。这项条例的修改议程特别新增进昨日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大会审议。

  条例最大的修改为:将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什么是“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举例来说,某夫妻婚后生下一个孩子甲,后夫妻离异,孩子甲判给男方,女方再婚生下孩子乙,即便男方后来没有再婚再育,孩子甲也不算独生子女。

省卫计委权威答疑 表决通过立即实施?

卫计委建议 省人大决定

  对于政策为何迟迟才落地,江效东表示,之前单单政策论证就前后调研了两年时间。国家本月20日正式批复,到昨日短短5天就提交上省人大讨论,在全国范围内都算速度快的。

  政策是否会在表决通过一刻正式实施?江效东表示,卫生计生委是向省人大提出这样建议,国家卫计委也赞成,但最后会否立刻实施,由省人大决定。

  “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并不意味着国家制定的计划生育国策放松了,或者是放开了。”省卫生计生委主任陈元胜说,按预测到2030年增长70万~80万人口,平均每年增加4万~5万,高峰期则是7万~9万。“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应该会是个高峰期,特别是高龄的妇女会相对集中在这段时间。”

怀孕八九个月怎算?

政策实施前 出生算超生

  对于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但在政策落地前怀孕的妇女,陈元胜表示会为这些人制定人性化的过渡政策,不算违法生育。但在国家政策出台之后、广东的政策实施之前这段时间出生的,比如说今年1月、2月就出生的,陈元胜明确表示:“广东政策实施前生育的都是违法的,将依法处理。”

  陈元胜进一步表示,国家的“单独二孩”政策在去年12月底经全国人大通过,当时怀孕两三个月的看到了希望而留着胎儿,这可以理解,到现在这些孕妇应该是六七个月身孕。“但有些现在已怀孕9个月,也说看到了国家政策留着,这就讲不过去了。”

  至于这些符合“单独二孩”条件、目前已怀孕八九个月、在广东政策实施后再生育的女性是否算超生,陈元胜称还要再研究。

符合条件可随便生?

“单独二孩” 不设间隔期

  政策通过后“单独二孩”具体该如何申报?江效东介绍,广东从2003年开始,育龄夫妇登记结婚后会领到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随后系列内容都通过该证申报,“生育一孩时,要向计生部门登记,而符合‘单独二孩’的,也要做这方面的登记,同时进行审批”,他表示,“单独二孩”的办理流程和“双独二孩”一样,生二胎都属于照顾生育,需审批才可以。

  “‘双独二孩’已取消间隔期,‘单独二孩’我们给省人大的建议中,也没有设置间隔期”,江效东表示,生完二胎后会建议首选进行上环或结扎,但没有强行规定,这在之前计生条例都已有规定,本次也没有进行新的修改。

  目前全国已有八个省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广东会借鉴这些省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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