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2022六盘水产假多少天,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有工资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
法定产(休)假天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一)国家有关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
2.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3.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
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有工资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是对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在政策内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产休假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的生活费用,是工资收入的替代。生育津贴待遇由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向盘州市医疗保障局申请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一、生育津贴的发放条件:
(一)凡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政策内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前正常连续缴费满6个月(含)以上的,在规定的产休假期内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与本人工资不重复享受,其中:
1.属于机关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由单位发放本人工资,如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差额由生育保险基金补齐;
2.属于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女职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育津贴,所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补齐。
(二)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足6个月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中断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中断缴费次月起停发该单位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缴所欠缴费用的,从补缴成功次日起,其参保职工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欠费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领取生育津贴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六盘水市生育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含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共休产假多少天、单位帐号、单位帐号网点),加盖单位公章;
(二)病历资料(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享受计生手术生育津贴的需提供手术证明)。
注:
1. 生育津贴申报由单位统一进行申报,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截留、减发和挪用此职工生育津贴。
2.申报难产增加15天生育津贴的,需提供医院的难产证明(分娩记录、妊娠合并其他疾病的证明、因其他情况需剖腹产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