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办理正常退休条件审批具体程序:
1、职工本人提出书面退休申请,用人单位审核职工原始档案,填写《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
2、职工确认《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中本人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岗位或工种等信息后,在“本人签字栏”内签名。
3、用人单位将职工原始档案等资料上报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部门。
4、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部门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提供的职工原始档案等资料,对职工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岗位及工种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和审查。
在符合正常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的《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栏”内签字盖章,批准退休。将档案等申报资料返还给用人单位。
5、对不符合退休条件或用人单位提供的情况与职工档案记载不相符的,说明情况,退回用人单位。
待符合条件后,再重新申办退休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正常退休条件审批具体程序:
1、灵活就业人员本人按要求填写《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二份,与其它资料一同报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部门。
2、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部门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提供的职工原始档案等资料,对职工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岗位及工种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和审查。
在符合正常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的《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栏”内签字盖章,批准退休。将档案等申报资料返还给本人。
3、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说明情况,退回本人,待符合条件后,再重新申办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