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衡水电费收费标准
用电分类 | 电压等级 |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 ||||||
平段 | 尖峰 | 高峰 | 低谷 | 双蓄 | ||||
居民生活用电 | 一户一表 | 不满1千伏 | 第一档 | 0.5200 | 0.5500 | 0.3000 | ||
第二档 | 0.5700 | 0.6000 | 0.3500 | |||||
第三档 | 0.8200 | 0.8500 | 0.6000 | |||||
1-10千伏及以上 | 第一档 | 0.4700 | 0.5000 | 0.2700 | ||||
第二档 | 0.5200 | 0.5500 | 0.3200 | |||||
第三档 | 0.7700 | 0.8000 | 0.5700 | |||||
合表 | 不满1千伏 | 0.5362 | 0.5700 | 0.3100 | ||||
1-10千伏及以上 | 0.4862 | 0.5200 | 0.2800 |
二、衡水电费网上查询
电网网上营业厅。登录电力公司网上营业厅,然后登入用户账户,按照提示操作,就可以查询缴纳电费。
三、河北省居民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日前,省物价局发出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峰段为8:00-22:00,谷段为22:00-次日8:00。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免费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执行时间以年度为周期,且不得少于一年。
根据通知安排,供电企业能够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含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含多户居民共用一块电表计量的用户),以及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均可自愿选择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峰谷电价具体价格为: 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5元、谷段电价0.30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 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元、谷段电价0.27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执行合表电价的 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7元、谷段电价0.31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2元、 谷段电价0.28元。符合《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且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电采暖用户,执行上述对应 的峰谷分时电价。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的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015元。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供电公司认真做好峰谷分时电价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电网企业要加快“一户一表”改造和电能表计的更换进度,提高抄表到户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