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保持低速平稳增长。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85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7.0%。人口出生率为13.5‰,死亡率为6.4‰,自然增长率为7.1‰。全市城镇化水平为63.6%。
表1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标 | 年末数(万人) | 比重(%) |
常住人口 | 851 | 100 |
其中:城镇 | 541.2 | 63.6 |
农村 | 309.8 | 36.4 |
其中:男性 | 433.2 | 50.9 |
女性 | 417.8 | 49.1 |
其中:0-14岁 | 155.7 | 18.3 |
15-64岁 | 635.7 | 74.7 |
65岁及以上 | 59.6 | 7.0 |
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6137.74亿元,比上年增长8.9%,经济总量连续17年保持全省第一。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8.28亿元,增长1.9%;第二产业增加值3742.33亿元,增长8.9%;第三产业增加值2217.13亿元,增长9.3%。第一、二、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0.5%、64.9%和34.6%,分别拉动GDP增长0.1、5.7和3.1个百分点。三次产业比例为2.9:61.0:36.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2422元,比上年增长7.9%。
产业结构优化。“十二五”期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2%,超出“十二五”计划目标0.2个百分点。其中三次产业年均分别增长2.1%、12.8%和9.3%。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3.7∶60.2∶36.1调整为的2.9∶61.0∶36.1。
就业持续增加。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5.29万人,有2606名下岗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27%。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7.45万人,转移就业6.15万人。
价格基本稳定。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8%,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1.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3.4%。新建住宅销售价格下降6.7%,其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下降7.0%;二手住宅交易价格下降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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