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3月9日电9日,山西省统计局公布了主要人口数据。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人口出生率为9.98‰,比上年下降了0.94‰,人口死亡率为5.56‰,比上年下降了0.3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42‰,比上年下降了0.57‰。据此推算,山西省底常住人口为3664.12万人,比上年增加了16.16万人。
此次数据采集,以省为总体,县为次总体,采用分层、二阶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样方法抽取样本,在全省抽取了11个市、119个县(市、区)的1260个乡(镇、街道)、4000个村(居)委会。调查的标准时间为11月1日零时。
山西省11市人口分布情况为:太原市,431.87万人;大同市,340.64万人;阳泉市,139.83万人;长治市,342.04万人;晋城市,231.5万人;朔州市,176.22万人;晋中市,333.57万人;运城市,527.53万人;忻州市,314.13万人;临汾市,443.57万人;吕梁市,383.22万人。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67.9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5.50%;15?64岁人口为2762.7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5.40%,其中:15-59岁人口为2566.7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0.05%;60岁及以上人口为529.4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45%,其中:65岁及65岁以上人口为333.4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10%。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879.0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1.28%;女性为1785.0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72%,性别比为105.27。
家庭户人口情况: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共有家庭户1111.4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423.3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3.43%,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3.08人。
城乡人口情况: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016.3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5.0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47.7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