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新疆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我区人口统计数据。据统计,全年我区人口出生率为千分之十五点五九,人口死亡率为千分之四点五一,人口自然增长率为千分之十一点零八。
从性别结构看,男性人口1197万人,女性人口1163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2.92(以女性为100)。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常住人口1115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245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47.2%。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新疆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99.47万人,占50.83%;女性人口为1160.26万人,占49.1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87下降为103.38。
公报数据还显示: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15.88万人,占21.86%;15-64岁人口为1673.87万人,占70.94%;65岁及以上人口为169.98万人,占7.20%。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上升1.4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下降2.0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0.73个百分点。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47.76万人,占40.1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411.97万人,占59.84%。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4.86万人,增长7.3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13.39万人,增长8.73%。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14.50万人,占47.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45.23万人,占52.77%。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80.9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2.87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4.44个百分点。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我区以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1%人口抽样调查。共调查登记35.8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52%。
新疆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99.47万人,占50.83%;女性人口为1160.26万人,占49.1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87下降为103.38。
公报数据还显示: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15.88万人,占21.86%;15-64岁人口为1673.87万人,占70.94%;65岁及以上人口为169.98万人,占7.20%。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上升1.4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下降2.0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0.73个百分点。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47.76万人,占40.1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411.97万人,占59.84%。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4.86万人,增长7.3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13.39万人,增长8.73%。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14.50万人,占47.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45.23万人,占52.77%。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80.9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2.87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4.44个百分点。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我区以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1%人口抽样调查。共调查登记35.8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52%。
新疆最新人口政策
国家卫计委下属的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卫平昨日表示,全面落实两孩政策,还需等待各地人大修改地方的法规之后,方可最终落地。
姜卫平同时透露,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落实应该是参照“单独两孩”政策实施过程。
“单独两孩”政策是2013年16月12日,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该政策,即允许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12月末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3月,全国出现了“单独两孩”新政启动的小高潮,共有11个省份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新政。此外,还有十余省份推出了实施该政策的时间表,多集中在3到6月。上半年,超过20个省份落地该政策
最晚实施的则是新疆与西藏,两个省份都是在11月落地该政策。
如果按照这个速度,那么明年上半年左右,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可以落地全面两孩政策。按这个算下来新疆应该是最晚实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1月1日起施行。草案内容大致包括:提倡生育两子女、符合条件者可再生育;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符合政策生育夫妻可获延长生育假等福利;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及代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