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等地相继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且大多下调了基准线。
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水平,也被认为在一定程度是反映出经济和行业发展的状况。
在我国,工资指导线制度于1997年进行试点实行,按照惯例,各省份在每年上半年就会发布。然而,据媒体统计,目前仅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五地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根据已发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来看,五省市均出现连续下调的情况,且均低于10%。
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北京9%,天津9%,山东8%,内蒙古8.5%,山西7%。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北京12%,天津13%,山东12%,内蒙古11%,山西13%;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北京10.5%,天津10%,山东10%,内蒙古10.1%,山西10%。这意味着从至今,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出现连续下调。
而在五省市中,山西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降幅最大,基准线从10%降为7%,上线从18%降为11%。
这与近年来山西经济增幅大幅下滑不无相关。近年来,山西的GDP增速在全国排名较后,去年GDP增速仅有3.1%,全国排名倒数第二位,今年上半年,山西经济增速仅有3%,仍居倒数第二位。
但尽管其基准线7%、上线11%均低于其他四省份,下线4%反而比天津、山东和内蒙古公布的3%还要高出1个百分点。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评价称,在经济不景气时期,山西还敢于引导企业给员工涨工资,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注重民生的体现。“山西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比北京低,说明还是比较理性的,如果山西发布的基准线是10%,北京才9%,那样‘砸锅卖铁’涨工资的做法也不具有可持续性。”
此外,多地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除对企业工资增长的最低幅度提出要求外,还明确限制了某些领域企业工资的过高增长。
比如,北京市要求,对于前两年效益增长较快、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不得高于上线(预警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山西省规定,在不突破当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的基础上,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竞争性企业工资增长可以高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垄断企业工资增长的幅度,原则上不得突破基准线。
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水平,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经济和行业发展的状况。其制定主要根据各省份当年的社会总体综合指标,比如地区生产总值、物价上涨水平、上一年度的工资总体水平、劳动生产率等指标综合测算。苏海南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称,由于我国整体经济是下行走势,而工资增长跟经济增速也要相适应。
“如果上线定得太高,人工成本相应地就可能会高,难免会影响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如果下线太低,就会影响低收入职工的基本生活,毕竟物价上涨是不可回避,”苏海南称。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工资指导线是劳资双方协商工资合理增长的一个参考,仅是建议,并不具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