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行“多证合一”的部署要求,泉州市商务局及时下发文件通知,牵头县(市、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将“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三项备案业务,全部整合至工商窗口实行“多证合一”一口办理,即企业在办理上述3个事项的设立登记时,仅向工商部门“一个窗口”申请,填写“一张表格”,提交“一套材料”即可,不用再另行到商务部门窗口重复申请办理上述事项,实行“零见面”“零收费”“无纸化”。若企业根据业务经营开展需求,需要商务部门开具备案证明的,仅凭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即可在县级商务部门窗口领取纸质证件,即来即办,立等可取。
为避免企业重复提交材料,泉州市、县两级商务部门着力精简材料,对接工商部门对“多证合一”事项的办事服务指南认真梳理,能通过电子证照平台共享及行政部门内部自行流转查询的材料坚决予以取消,共精简了7项企业申报材料,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多证合一”改革整合的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基础,整合的涉企证照事项动态增加,成熟一批合并一批。第一批整合了商务、旅游等部门的13项涉企证照事项,包括涉及所有行业的2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本信息采集、银行开户许可,其中银行开户许可先在福建自贸试验区试点)、文化旅游业的3项(旅行社分社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外资外贸行业的6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申请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电子口岸企业入网资格审查、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其他2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广告发布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一起,与工商营业执照合并办理。
登记流程方面,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工商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不再另行到相关部门的服务窗口重复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事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信息通过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
税务登记证发办理条件是什么
1、办理税务登记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办税服务厅申办税务登记,并备齐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户、帐号证明、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先从税务窗口或办税服务厅指定的其他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后签字或盖章,连同其他证件、资料递送到“税务登记窗口进行申报。税务机关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尽快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