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税收优惠政策内(重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享受重庆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质内容关系到企业针对自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进展。企业可关注此项税收优惠政策所扶持的税种、扶持的比例、扶持的行业和扶持的区域。以重庆黔江正阳工业园为例
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税种
1、增值税:扶持地方留存的30%-50%的税收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扶持地方留存的30%
3、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0.5%-3.1%)
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比例:
1、增值税:扶持地方留存的30%-50%的税收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扶持地方留存的30%
3、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在0.5%~3.1%之间
4、扶持周期:每月。且重庆黔江正阳工业税收优惠政策长期稳定有效。
税收优惠政策扶持行业
现代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现代物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教育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旅游业
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地域
全国各地的企业和企业家朋友都可申请重庆黔江正阳工业园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注意:上述销售额均为不含税销售额。)
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
2、营改增应税行为的年税销售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
3、其他纳税人,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