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山西省就业服务局对省本级失业保险在岗培训补贴、稳岗补贴申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其中,今年各参保企业申领相关补贴,应于5月31日之前按规定程序办理申报手续,且申领稳岗补贴需要符合三个条件。
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方可申报。具体包括: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以来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度统筹地区登记失业率;未降低一线职工的收入。补贴额度为参保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山西省对符合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企业内部用于稳定就业岗位的支出。
此外,在岗培训补贴的申报需具备以下条件:城镇企事业单位连续三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从本单位失业的人数未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人数的4%。该补贴的金额为参保单位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20%。补贴主要用于在岗职工的知识更新、技能提升,以及有关就业、社保政策等方面的培训。
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不再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补贴。稳岗补贴政策暂定执行到2020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