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个税起征点调整改革方案
个税起征点到底该不该提高?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颁布正式实施以来,个人所得税增长迅速,已经成为税收收入增长最快的税种。
许多人认为,现有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状况,因此需要做进一步的上调,以减少中低收入者的压力。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董明珠就在提案中建议改革个税起征点,把免征额从3500元上调至10000元。全国工商联也提案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升至7000元。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的增长,个税起征点应当相应提高,否则,个税的负担会越来越重。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
但是,在过去几年,个税起征点并没有因为现实情况的变化而调整。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一些专家认为,简单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个税改革的目标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不能简单地提高起征点。财税专家指出,提高起征点,薪酬高的人得到的好处比薪酬低的人更多。
实际上,虽然工薪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比较大,一些行业、职位的收入非常高,但这种收入差距已经在个税的调节范围之内,而工薪阶层与富裕阶层之间、工资收入和财产收入之间的差距更大,却难以被个税调节。因此,个税改革应该减少工薪阶层整体的负担,而加强对富裕阶层的征税;减少工资收入的税负,而使财产收入承担应有的税负。
个税起征点调整措施何时出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刘尚希说,个税起征点实际上是免征额。个税起征点的高低都要以数据说话,应该考虑现在的生活成本。生活成本上升了,起征点应该调整。“但起征点的高低不是拍脑袋说出来的,也不是人大代表委员说多少是多少,起征点高低要有测算和调研依据。”刘尚希表示。
刘尚希强调,个税改革是一个整体,是对税制的各个要素进行整体的优化,不能简单化个税改革。“现在公众对个税改革,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的理解等同于个税起征点,好像其他问题不存在了。”刘尚希说,个税改革涉及税制的起征、税率、税务档次、税收征管能力等问题,这些是整个改革要考虑的问题。
在刘尚希看来,任何税收都要与现有的征管能力相匹配,征管能力达不到,涉及的所有税收制度都会走样。“税收征管能力这个问题最重要,但很多人恰恰忽视了。”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措施何时出台?“不会像房地产税那样久,因为房地产税是立法,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是修订法律。今年是否推出要看立法程序的进展。”刘尚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