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太原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300%的,按照300%确定缴费基数。
太原市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由单位向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按规定缴纳。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注意事项
根据桂人社文件精神,贵港市社保局全面开展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目前贵港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裁员率=企业上年度裁员人数÷(企业上年度裁员人数+企业上年度末在职职工人数)×100%。自动离职,合同到期,因病、因不称职、不胜任、旷工、违纪、违法等被单位解除,退休,集团内部调动等都不计算为裁员;解除文件写明为裁员,经营困难、岗位缩减,机构改革、无法安置等原因,计算为裁员。
二、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以稳岗补贴。特别提示,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含每年7、8月份因缴费基数调整而补缴的差额部分缴费。
三、执行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底。我市市本级企业2015年度申报稳岗补贴的时间截止至2015年11月20日,逾期不报的将视为主动放弃。
在稳岗补贴政策实施期间,企业每年可申请一次补贴,申报时间为6月30日前,逾期不报的将视为主动放弃。
四、办理程序:申报企业登录指定邮箱下载《稳岗补贴申报全套材料》,按要求填报并在企业公示。公示无异议之后,报贵港市社保局初审。经该局初审及公示无异议之后,报贵港市人社局审批。最后由财政部门根据审定的金额拨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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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3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社保卡由去年每月至少划入68.5元,提升为74.1元,上调5.6元。
2015年全省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2960元,以此作为我省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2016年1月至12月,参加太原市城镇职工医保,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2648元作为缴纳保险费的工资基数;高于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3240元作为缴纳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这意味着,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在2648元至13240元之间。确定了这个缴费工资基数,才能按照规定比率缴费。”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对一般的参保职工而言,城镇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率为7%,个人缴费比率为2%。
那么,这些钱有多少能划入社保卡用于买药?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所有缴费中,个人缴费的“2%”全部划入个人的社保卡,同时,单位缴纳的“7%”还要拿出一部分划入个人的社保卡。其中,45周岁(含)以下的参保人员,拿出0.8%(加上2%共2.8%);45周岁以上的,拿出1.9%(加上2%共3.9%)。
另外,退休人员以上月的月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为退休费)为基数按5%划拨入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