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扬州失业保险费率【及最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3-07-12 17:11:32文/高考志愿库

2017年扬州失业保险费率有变化吗?下面是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日前,扬州出台文件,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用人单位和个人费率合计由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由1%降低为0.5%,个人比例不变仍为0.5%。这是我市第三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预计将为全市参保单位和个人减少失业保险费支出2.4亿元,有利于我市企业进一步降低用工成本,助推经济平稳发展。

,扬州首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缴费比例从3%降至2%,其中单位和个人比例各降0.5%。5月,我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2%降至1.5%,其中单位比例降至1%。失业保险费率连续下调,已经为参保企业降低社保成本达5亿元。

在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少失业保险费支出的同时,今年将继续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适时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继续施行企业稳岗补贴政策。

扬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必须失业人员本人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扬州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失业登记

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本人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审核确认

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3、银行卡换取

失业人员于次月15日至16日携相关材料到扬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换取银行卡;

4、失业保险金发放

江苏银行于每月15日左右将失业保险金发放到个人账户,个人可至各营业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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