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五险之一,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按时缴纳足额的失业保险的职工在失业后,满足申领失业金的前提下可领取失业金。那么失业保险金如怎么计算?下面是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的具体方式,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失业金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1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3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
4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再次失业时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按重新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如前次失业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未能足期,可与本次失业时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时,累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何缴纳社保?
失业人员缴纳社保分为两类:一是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此类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个人只需缴纳养老保险费。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此类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保费均需要由个人缴纳。
另外,失业人员离开原单位,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后,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续缴社保,需要缴纳的保费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保险。
延伸阅读
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
根据失业金领取计算公式: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可以得知,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与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有关。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例如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例如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4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激发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小于35岁的失业人员。第1至12个月为每月445元,第13至24个月为每月410元。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大于等于35岁,或累计缴费满10年不满25年的、小于45岁的失业人员第1至12个月为每月500元,第13至24个月为每月410元,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每月410元。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5年的、大于等于45岁,或累计缴费年限25年以上的失业人员,第1至12个月为每月550元,第13至24个月为每月440元,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每月4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