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决定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的两个主要因素就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一般领取期限越长,发放标准越高则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越多。
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失业金领取金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X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主要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领取期限最长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领取期限最长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但具体领取期限根据本地失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00年10月26日原劳动部令第8号)第4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⑴终止劳动合同的;
⑵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⑶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2条第2、3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法》第32条第2项为: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劳动法》第32第3项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⑸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医疗、物价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