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实际情况,失业保险金应不少于最低工资的70%,以四川省最低工资计算,失业保险金为:最低工资550元×70%=385元。失业保险待遇为失业保险+门诊费(失业保险金385元×10%)=385元+39元=424元。
四川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5〕32号),将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60元、1380元、1500元。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悉,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将每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882元、966元、1050元三个档次。与原标准相比最低档增加112元、增幅14.5%,最高档增加70元、增幅7.14%,平均增幅达10.4%。
而各地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时间与省政府规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时间一致,从7月1日起执行。据四川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较大幅度地提高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待遇水平,有力地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四川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拓展阅读: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政策解答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单位和本人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等)。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职工劳动合同的证明。
2、劳动合同原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失业人员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开户的银行账号。
5、户口在大成都以外的失业职工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管理机构的接收函,如需在本地领取失业保险金请提供成都市居住证明复印件。
6、如果存在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请提供清单或证件。
就业部门每月办理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及期限?
答:每月1号?-20号(节假日除外),失业保险办理期限为从单位办理社保减少手续后60日之内。
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以失业保险缴费时间确定待遇享受时限:
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3个月;
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6个月;
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12个月;
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8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15个月;
缴费时间满8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18个月;
缴费时间满10年及以上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24个月。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包含定期失业保险金和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金标准:成都市郫县最低工资1500元×70%=1050元/月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为:364.04元/月
已办理失业保险金核发的人员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在办理核发后的次月,每月1-10号(1月至11月),1-6号(12月),如遇节假日不顺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到户口所在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社区进行签字认证,当月底划款到失业职工工行个人帐户(如遇法定节假日签字时间有变动再另行通知)。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月签字时,禁止代签。如本人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签字的,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代签手续。
3、连续2个月未按规定签字领取的,作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