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
1.人员填写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4张
3.个人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4.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6.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1.企业报送申请材料
2.社保局工作人员受理审查材料
3.逐人计算领取期限与是否付合
4.申请人按月领取
办理地址: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南环东路171号
电话:8690101
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企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桥坡北路501号
电话:4028374
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企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五一东街
电话:4522613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完成
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