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流程
根据我国社会保障部门颁布实施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失业人员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备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上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上饶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上饶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上饶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上饶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及复印件
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除外)
非农业户籍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1、个体工商户歇(停)业登记通知书(工商)或注销税务(地税)登记通知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及复印件。
上饶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