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呼市就业服务中心昨日消息,呼市原国有、集体企业在破产、转制过程中通过一次性领取安置补偿费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女满48周岁,男满58周岁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受理条件为解除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缴费年限未计发失业保险金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含两年),未实现就业的;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申领人员须提供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偿费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本人档案、《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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