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骗取失业保险金的处罚细化标准为: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轻微且没有在期限内退还的,处瞒报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瞒报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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