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那么北海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条件(发放时间多少钱每月),跟高考志愿库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补助金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最低档不得低于300元/月。
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发〔2020〕4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和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计划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1号)
本通知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解释,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0号)同时废止。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与自治区财政厅于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20年5月1日起,我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
根据《通知》要求,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旧标准为80%)发放;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增加1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目前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为每月1810元,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1年即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按照此前标准,其每月可领到的失业保险金为:1810×80%=1448(元);2020年5月1日后,其每月可领到的失业保险金为:1810×90%=1629(元),每月可增加181元。
申报咨询: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联系电话:0779-2082206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海本地在职员工离职后,如何正确的申请失业金呢,在北海申请失业金有哪些流程和条件呢。北海申请失业金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1、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意思就是自己主动辞职不算;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以上三点要求都满足了就可以到北海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失业津贴,记得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和单位离职证明哦!2020年北海失业金领取标准和流程条件...查看更多
北海市失业保险领取办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