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那么南通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条件(发放时间多少钱每月),跟高考志愿库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关于调整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通人社劳〔2021〕9号):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南通市市区、启东市执行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执行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
1、核定当次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标准的1.5倍。(2006年7月前农村户口的标准为同类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