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社保单位网上办理业务
自2019年05月01日起,凡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可通过密钥登录海南省社会保险单位网上申报系统办理以下社保业务:
1、单位信息修改;
2、职工基本信息修改;
3、职工增加减少;
4、职工缴费工资申报;
5、单位缴费核定申报;
6、职工补漏补差(本年度);
7、单位信息查询;
8、职工信息查询;
9、单位参保人员花名册。
提示:网上办理业务前,单位需获取数字证书。
办理数字证书需要提交的资料:
1、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二联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如已有税务密钥增加社保网上申报功能需提供以上资料在提供一份《数字证书一证多用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地址:
1、海口市社保局,地址:海甸岛五西路怡心路9号一楼大厅,电话:66272243、66793359
2、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国贸大厦C座B栋一楼,电话66668096、66664947
后注册单位需至省市政务中心办理
3、海口市政务中心,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42号市人大堂副楼B楼六楼22号窗口
4、海南省政务中心,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二楼玻璃房内
社保网上操作流程图:
海口社保单位网上业务办理指南
海口医保跨省转出
参保人员已暂停参保,无欠费记录。
所需材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二)参保人身份;
(三)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
(注:所有证件、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开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有欠费记录的,在参保人员补缴欠费或明确放弃补缴欠费后,办理转出手续。参保人本人明确放弃补缴个人欠费的,需本人书面签字确认;如属缴费未到账,需等到账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参保人的缴费信息,打印《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明细单》,由参保人签名确认。
(三)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四)参保人将《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送交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五)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接收参保人员提交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六)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结以下手续:
1、按规定结清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2、 核对并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邮寄挂号信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有关信息转出后,将该信息保留备份;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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