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须知
01\缴费对象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处于缴费阶段申报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02\缴费标准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280元(注:财政补助为550元/人)。
03\缴费时间及相应待遇
正常缴费期:2020年9月7日至12月31日。补缴期: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在正常缴费期未缴费的人员,可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2021年3月1日之后缴费的需在60天等待期(从缴费之日起算起)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新增认定的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对象,医疗保障待遇不受待遇等待期限制。
2、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费;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的,按当年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3、2020年9月新入学的大中专、技校学生,按参保登记时间确认医保关系,当年9月至12月无需缴费,只缴纳次年度的保险费。当年9月至次年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4、在一个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新生婴儿出生并在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从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04\缴费登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实行属地管理,以个人身份进行参保登记,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登记,新增或断缴续保人员可至乡镇(街道)、村(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或关注“南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参保登记。在当地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驻地武警官兵、宗教教职人员由所在的学校、单位负责信息采集、录入和建账等工作。
05\缴费方式
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多元缴费渠道办理缴费:
(一)手机端缴费:
1. 微信公众号: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 在“查询条件”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首字,点击“查询”,确认费款信息无误后点击“缴纳”进入支付界面,输入银行卡号和密码完成缴款。
2. 闽税通APP:手机下载安装“闽税通”APP并注册登录,选择“服务”-“公众办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在“查询条件”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首字,点击“查询”,确认费款信息无误后点击“缴纳”进入支付界面,输入银行卡号和密码完成缴款。
3.扫码支付:通过张贴在医保中心、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等的二维码海报,均可自助缴费。
4.云闪付APP:手机下载安装“云闪付”APP并注册登录,点击“城乡医保”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首字和费款所属日期,并点击“查询”,确认费款信息无误后点击“缴款”。
(二)自助终端缴费
城乡居民可通过金融普惠点自助终端机和银联移动POS机,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与“费款所属期”并点击查询,确认税款信息无误后点击“缴款”,使用银联卡刷卡完成缴费。
(三)网报端缴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及大中专院校、武警部队、宗教人员的经办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后,可为所属辖区(学校、部队、宗教场所)的参保人批量缴费,也可查询所属辖区(学校、部队、宗教场所)的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实时掌握征缴进度。
(四)实体办税服务厅缴费
城乡居民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银联卡,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五)税务部门后续推出的其他缴费方式。
06\政策疑问
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南平医疗保障”或前往医保部门窗口咨询。
咨询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95516(银联客服热线)、4000012266(社会保险费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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