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
本市决定将今年设立为“包头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IC卡”(医保卡)使用过渡期,全面开展原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IC卡(医保卡)与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的替换工作。这也意味着,从2018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时,全面停止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必须使用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结算。
也就是说
2017年底全面停止使用
“包头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IC卡(医保卡)
重点来了
已经领取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
请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激活社保功能,完成医保卡的替换工作。
没有领取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
请拨打12333电话、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服务(www.12333k.cn)”、下载内蒙古12333手机客户端或关注内蒙古12333微信公众平台查询制卡进度。
经查询,已经制卡未领取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
请按照查询结果的提示信息,携带身份证,前往工商银行发放网点领卡
没有制卡的参保人员
请携带身份证,前往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卡服务窗口查询、办理相关制卡事项。
市人社局提醒
今年9月底前
需要制作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的人员,请尽快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个人制卡信息,完成全部制卡申请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参保信息、制卡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至于大家关心的余额、密码等问题,其实不必担心。新卡激活后,信息延续旧卡内容,这意味着余额不变。如果没有设置密码,新卡也没有密码。
延伸:医保卡不能这么用
由于对新规定不了解,或者误读,造成一些市民认为,现有的医保卡内的资金如果不抓紧使用,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为迎合这种心理,有一些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规摆放,使用医保卡结算生活用品、食品、日用品、化妆品的现象。
据了解,医疗保险基金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部分,前者由社保经办机构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发生的医药费、手术费、护理费、基本检查费等,具体报销数额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并无关系;后者用于个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门诊就诊及住院治疗费用中个人承担部分的医疗消费,余额可以累积和继承。自治区和包头市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办法中规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不得在药店内设柜摆放生活用品、食品、日用品、化妆品等非药品,严禁使用个人账户(医保IC卡)串换药品、兑换现金,购置生活用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等非药品。
现实生活中,一些市民对自己医保卡中的钱并不在意,受利益驱使,给药店违规刷医保卡提供机会。违规药店把生活用品等非药品串换成医保药品甚至打折兑换现金,医保基金就这样被药店堂而皇之地“合法”套走。如果为了眼前利益,市民用医保卡购买生活用品等非药品或打折套现,一旦自己生病需要看病或者买药,而医保基金个人账户中的钱又不够,那就只能自掏腰包。
今后,市医保局将会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整治违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