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参保人员用卡安全,
其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按以下方式激活后,方可使用。
社保卡有两个密码,分别为社保密码和银行密码,须持卡人激活后方可使用。
社保功能激活及密码设置
01\功能激活
目前由社保处统一激活。
02\密码设置
1.初始密码为123456,持卡人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改密码,密码修改后方可使用。
2.社保卡医保功能在大成都市范围内还未启用,市内居住或工作的职工暂时不用修改医保功能密码。(启用时间以省医保局通知为准)
3.密码修改后遗忘的,可到路局社保服务大厅或四川省各市(州)人社部门指定的社保卡经办部门办理密码重置。办理密码重置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保卡,请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第二步:金融功能激活及密码设置
由持卡人到社保卡对应银行网点激活。
建设银行初始密码为955330,金融功能密码的修改和重置由本人持社保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社保卡对应银行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