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布了《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明确了广西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5889元/月。
即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使用该数值计算。
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078元(5256.5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
2020年广西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5769.5元/月
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来核定。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3153.9元/月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来核定,标准较2019年有所增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955.1元/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与去年持平。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
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广西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