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基数核定办理时间及办理模式
2020年度兰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工作于2020年7月1日开始,7月24日结束,基数调整采取网上经办模式,具体经办流程附后,税务部门在7月份全月征缴社会保险费。
二、缴费基数核定对象
参保单位所有在职参保人员
三、缴费基数核定标准
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实际收入
自主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各县区社保经办部门
不得擅自提高社保基数审核标准
四、缴费基数核定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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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数调整表格电子版、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基数调整的电子表格格式不允许做任何更改,仅能对工资基数予以变更,基数工资一栏不能空白或填0);
2. 《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下载);
五、基数调整后养老保险的补收问题
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间如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系统将自动进行调补,调补的金额反应在单位8月的缴费通知单补收项中。
六、缴费基数核定审核说明
按照市委机构改革的要求,此次基数审核工作将由社保部门税务部门两家共同完成,社保部门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基数核定工作,税务部门负责稽核各参保单位各险种基数申报数字的准确性、真实性的工作。
七、缴费基数核定有关要求
1、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和《关于进一步统一和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劳社发[2008]98号),缴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2、近几年来,各缴费单位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工作高度重视,推进了我市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工作的规范发展。为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请各单位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如实申报社保基数,并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依法组织进行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和监察工作。
2020年社保基数调整
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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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急,一起来看看操作流程!
第一步:
我中心通过社保网上申报系统向市本级所有参保单位发送基数调整表格(含无增减单位);
第二步:
各参保单位根据《关于2020年度兰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基数调整表格并与通知要求中的各项材料一并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
第三步:
上传成功后等待我中心审核通过,请各参保单位登录社保网上申报系统查看审核状态;
第四步:
基数审核通过后申报当月社保业务并打印社保缴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