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办退休要什么手续
1、《珠海市退休领取养老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和户口本(境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复印件用A4纸);
3、人事档案(已建立视同缴费账户的正常退休人员可不提供);
4、一寸照片一张(已办理退休证的免照片)。
有如下情况的应提供相关资料
1、属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的,应提供劳鉴会《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2、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或从事过特殊工种的,填写《珠海市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认定申请表》;
3、申请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需提供《珠海市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核准表》;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人事局或主管机关核定的退休待遇核定表。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后,先前往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并携带好相关减员证明材料以备社保部门查验。
2、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先报主管机关审批退休,工勤人员由辖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审批退休(区属单位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属单位由社保中心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机关核定退休待遇后,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资料。
3、企业单位的干部和工人先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退休(市属单位由社保中心审批),再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资料。
4、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程序:申请人符合受理范围,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打印受理回执交申请人。经初审、复审、核准审核通过的,出具《珠海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待遇核定单》交申请人,并告知其权利义务。对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要求延续缴费的,指导其到保险关系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申请人按受理回执通知的时间查询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