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一,职工正常退休:单位(或职工本人)填好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并盖章,携带职工档案、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单位(或职工本人)填好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并盖章,携带职工档案、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以及能证明从事特殊工种的相关资料,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由企业负责公示,再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职工因病、非因(公)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退休、退职: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后,单位(或职工本人)填好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并盖章,携带职工档案、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和鉴定结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定待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萍乡职工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
(4)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劳动者在符合国家规定的享受养老保险条件时无工作单位,需持本人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户口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